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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卢炜凌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0  作者:  点击:

关于确定卢炜凌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同意,将卢炜凌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积极分子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卢炜凌,男,汉族,浙江杭州人,199454日出生,现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员该同志于202319日递交入党申请书。经2名党员同志推荐,经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票决,决定自20235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周超、黄剑波。

公示时间为2023420日至427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5-87760100  9200100

机关第四党支部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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