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分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2号)(附件 1)》,以及确保五一假期学院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研究生导师、双创实验指导老师、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等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二、注意事项
1.假期不运行的实验室,确保放假前关闭所有水阀、电源、气阀及门窗。
2.假期实验室开放期间应做好进出人员登记,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睡觉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将实验室借给学生和无关人员使用。
3.假期实验室不得出现室内无人门敞开、实验过程中实验室门锁闭、高风险设备运行过程中无人值守等情况;离开前,全面检查并关闭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后再锁门,并将当日检查情况在每日自查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4.假期开展实验时,实验室必须有老师在场,同时导师应加强实验指导;实验人员须加强个体防护,按要求穿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实验服等个体防护用品。
5.假期避免开展潜在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须开展,务必上报导师,经导师批准后,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备案,方可进行。
6.假期避免开展过夜实验,如确有需要,须报所在单位、导师及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备案,且须至少两人在场;所有过夜实验或仪器设备过夜运行的场所必须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及监控设备。
7.假期应重点加强化学品、气体钢瓶、加热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安全管理。管制类化学品须做到“五双”管理,确保账物相符;气体钢瓶须做到有效固定,特别关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类气体,注意检查气体泄漏监测警报装置是否正常运行;使用加热设备须有人值守,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方可离开。
8.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废液倒入下水道。
三、安全检查
1.自查自纠:各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交实验中心办公室。
2.安全巡查:各相关二级学院及实验分中心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巡查,结合月度自查,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逐条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附件4)》交实验中心办公室。
3.安全督查:学院相关领导及实验中心也将同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学院安全保卫部和实验中心。
五、材料提交
请于2025年4月28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实验楼1505,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5-8776019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表.docx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docx
实验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