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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作者:  点击:

相关学院、科研实验室、生物化学分中心:

为切实保障师生安全,规范实验操作流程,排查安全隐患,依据教育部高教司发布的《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须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全面排查工作,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要求,重点针对存放管式炉等高温高压设备、易燃易爆试剂、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具体核查以下内容:

(一)高温高压管式炉等加热设备

全面检查高温高压管式炉、马弗炉、烘箱、电阻炉等各类加热设备的安全状况,重点排查:

1)设备本体是否完好,炉体、炉管有无裂缝、变形或腐蚀,防爆门、阻火器等安全部件是否灵活有效,连接管路是否有密封不良或老化情况;

2)温度、压力等仪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读数准确、运行正常,紧急切断阀等控制部件是否灵活可靠;

3)设备接地、漏电保护等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单独配备墙上插座,有无违规改装、超期使用情况;

4)设备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运行期间是否有专人值守、做好台账登记;

5)设备周边是否堆放易燃易爆、杂物等违规物品,通风散热条件是否良好,消防防护器材是否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6)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开展检修等。  

(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各类危化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包括:

1)危化品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

2)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设置专用储存柜,远离热源、电源,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晒;

3)不同类别危化品是否分开存放、符合配伍禁忌原则,是否标识清晰,有无混存、泄漏、过期等情况;

4)实验台上易燃液体存放量是否符合规定,危化品包装是否完好,安全标签是否清晰规范;

5)危化品使用过程是否严格遵循操作流程,操作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

6)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集中处置,有无随意丢弃、倾倒情况等。

(三)易燃易爆气体安全排查

全面排查氢气、氧气、乙炔、甲烷等易燃易爆气体,重点排查:

1)气体钢瓶是否固定牢固,存放是否符合规范,是否远离火源、热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室外存放是否处于避雨通风的安全区域;

2)气体钢瓶标识是否清晰、完好,阀门是否完好、无泄漏;

3)气体管线是否完好、无老化、无破损,连接部位是否密封严密,有无违规改装、私拉乱接情况;

4)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是否配备气体泄露警报装置、防爆型电气设备、可燃气体检测仪(与风机联锁),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有无通风不畅、气体积聚风险;

5)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实验结束后是否及时关闭气瓶阀门,无人值守时是否严禁使用易燃性气体;

(四)实验条件核查

各单位须核查实验室是否具备开展易燃易爆试剂相关实验的安全条件,包括通风橱配备及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有效性、应急防护用品(防护服、护目镜、急救药箱等)配备情况、易燃易爆试剂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等,严禁实验室违规开展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验活动。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活动,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附件2),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全闭环。自查全部完成后,于3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391731514@qq.com。

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氧气、乙炔、甲烷等)的实验室,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易燃易爆气体统计表》(附件3),于3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表发送至邮箱391731514@qq.com。

3.实验中心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院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实验环境。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易燃易爆气体统计表



实验中心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pdf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易燃易爆气体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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