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104号),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暨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止责任逐级弱化,打通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对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点的排查,要全面深入、逐条对照,形成风险清单。
二、工作安排
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20日~ 5月31日,各实验室负责人开展重要危险源摸排和隐患自查自纠。第二阶段:6月1日~ 6月8日,相关二级学院及实验分中心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第三阶段:6月9日~ 6月12日,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督查。
1.危险源摸排和隐患自查自纠:各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对所管辖的实验室开展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摸排统计,填写附件1,以实验室名称+房间号命名。
同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
2.安全检查:各相关二级学院及实验分中心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开展全覆盖、起底式的隐患检查与治理,确保无死角、整改全闭环。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附件4)》。
3.安全督查:学院相关领导及实验中心也将同期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负责人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实验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马燕,电话:0575-87760192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表 (1).docx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 (1).docx
实验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