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巩固实验安全防线,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实验中心安全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机械伤害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3年11月7日(周二) 14:30
二、演练地点
实验楼2110(机械制造实验室2)
三、参加人员
实验中心全体职工、相关专业师生代表
四、相关要求
(一)参演人员需提前熟悉演练流程,服从现场演练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二)参演人员需正确穿戴工作服、护目镜、帽子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演练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演练过程不受干扰;
(四)演练过程使用“人造血浆”等道具,围观人员无须惊慌,并禁止拍照。
实验中心
2023年10月31日